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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州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含双定向)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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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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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直各部门、各县科技主管部门:

为认真做好2024年度我州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初)中级、“双定向”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按照《阿坝州自然科学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所规定专业范围,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州科学技术局承担全州电子信息、自然资源、农业、畜牧、林草业、中医药、科技情报、科技管理、科学技术普及9个专业初中级、“双定向”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各县需委托州中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初级职称评审的,由县人社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方可按程序申报。

二、申报条件

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申报,原则上最多不超过本单位同级岗位设置比例30%;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可以根据单位工作需要,不受限制推荐申报

(一)申报的基本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基本条件,严格按照《阿坝州自然科学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规定执行。

(二)申报的学历、资历条件说明

申报人须具备《阿坝州自然科学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原则上所学专业与申报评审专业应一致或相关相近。不具备规定学历条件的,应通过成人教育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后方可申报。特别优秀的或具备破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不具备相关学历条件。

取得非本系列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本系列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转评本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申报年限累计计算。

事业单位专技人员任职年限以聘任年限为申报年限,企业人员任职年限以取得职称资格年限为申报年限。

(三)党风廉政条件

申报人应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恪尽职守、廉洁自律,申报前2年无违纪违法行为。申报初、中级职称可以不提供党风廉政意见,但在单位推荐材料中应有党风廉政意见。

(四)考核条件

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和近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等次以上,基本合格及以下者,按《阿坝州自然科学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执行。本单位应开展民主推荐和测评,满意率不低于75%(包括服务对象测评)。

三、申报方式

(一)个人申请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在规定的时间注册并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按照要求如实填录网上申报信息。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等进行考评,结合本单位岗位设置情况进行推荐,并作出诚信承诺同时,在一定范围内职称政策、岗位情况、推荐方案、申报业绩、推荐结果等五个方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内容详实、具体的推荐材料

单位管理人员以法人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按程序逐级递交,推荐至上级部门审查。

(三)部门初审(只针对本专业目录范围内专业)

职称申报材料应按职称评审(人事)管理权限逐级复审、逐级上报。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复审,进行逐级审核并签署意见。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审核合格后按程序提交至评委受理(如有委托评审人员,须按程序上传委托评审函)。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打印材料

评委会网上受理后,申报人员打印装订申报材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五)报送材料

材料打印完毕后,所有材料由单位初审加盖公章,报各县(市)科农局复审加盖公章,再报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加盖公章,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报州自然资源与科技信息研究所(地址:汶川县较场街13号,联系电话:6229043)。为便于交流,请加入阿坝州科技局2024年度职称申报群439118721 。

四、评审程序

(一)现场答辩

2024年,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的人员,均须参加评委会组织的答辩。预计11月底或12月初组织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二)开展评审

2024年11月底或12月初,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评审。评审过程中,遵循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坚持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将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对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评审会议期间邀请省局机关纪委派员全程监督。

复核确认

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在阿坝州科学技术局官网(http://kjj.abazho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有任何异议,均可通过电话和邮件进行投诉投诉电话:0837-6229043投诉邮箱:181905733@qq.com)。

公示通过人员,将报相关部门进行复核确认,审核通过后印发任职资格文件委托评审通过人员,评审结果将反馈给委托方进行复核确认,印发任职资格文件;中级、“双定向”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评审结果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确认,印发任职资格文件;州属企事业单位初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评审结果报州科技局进行复核确认,印发任职资格文件。

办理相关手续

主管单位在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到州自然资源与科技信息研究所领回通过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评审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再退回。

评审结束后,复核确认单位应及时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生成电子证书,不再印发纸质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个人查验或打印证书,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点击“电子证书打印”选项,即可对个人取得的职称证书进行打印。

、其他注意事项

(一)计算申报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论文、著作、成果、奖励、业绩、学历学位等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25日。

(二)报送的纸质材料内容务必与系统提交信息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再申报高级职称,并将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初级评审费100元/人,中级评审费200元/人(含答辩费60元),高级双定向评审费320元/人(含答辩费80元)。评审费应在报送申报材料时一并交清。

)申报人员下载对应表格进行填报(见附件)

、申报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10月10- 1110日。

(二)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25日(逾期不得补报)。

(三)部门初次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1031日。

(四)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7 (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五)部门审核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8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5982396484、18582368002(接听时段: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1.2024年度初中级申报表格材料

2.2024年度双定向副高申报表格材料

责任编辑:州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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