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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坝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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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州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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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决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我局是阿坝州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2015年全州工作的总体部署,2015年主要工作是:

(一)科技项目管理。一是组织申报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09项,二是安排州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47项,项目资金600万元。安排州科技条件能力建设和技术推广示范专项经费项目4项,项目资金100万元,制定《阿坝州科技条件能力建设和技术推广示范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三是做好科技计划项目的科技统计工作,开展2014年地方财政科技拨款调查。组织我州6个科研所开展2015年四川省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四是组织开展21个州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验收,18项通过验收。

(二)科技成果转化管理。一是完成2014年度全州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工作,对17个项目评选出一等奖4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7项。二是协助州委、州政府召开了2013、2014年度全州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会议表彰奖励先进集体51个、先进个人234名,获奖项目涉及农业、工业、医疗卫生、计算机等领域。三是完成《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工作。四是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征集、审核、论证、公示、立项等工作。五是推荐7个项目参加2015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

(三)科技创新管理。一是今年州本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立项项目10项,下达资金300万元。二是组织2015年度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推荐3家,立项1家,项目资金50万元。三是在阿坝州自然资源与科技信息研究所正式挂牌成立阿坝州科技企业孵化中心。四是对2012年以前立项的国家、省创新基金项目和2014年以前立项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早期科技创新省级扶持资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和验收。五是组织4家企业参加高企认定和复审专项培训。六是组织企业参加第十八届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推介我州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重大创新项目。组织2家药业企业参加第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进入四川赛区总决赛。

(四)知识产权工作。一是积极开展专利申报,截止10月底,我州专利申请共计89件,其中发明专利15件。二是完成全州专利授权补助工作,获得授权补助64项,下达补助资金116000元。三是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全年共开展宣传活动4次,发放各类资料89000余册,接受群众咨询4500余人次,总受益人数达15000多人次。三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在都江堰举办阿坝州知识产权培训班,培训企业40家,县处级领导干部42人、企事业人员140人。四是积极开展执法检查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年内开展执法检查7次,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联合执法5次,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

(五)民生工程。一是完成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5.4万人次,推广实用技术10项。二是争取省级科技富民强县项目3个,资金220万元。三是开展科技精准扶贫工作,省科技厅将对13县、28个村、140个贫困户进行帮扶。四是在阿坝县“双联”帮扶村开展科技项目1个,资金15万元。

(六)专家决策咨询。一是围绕“发展生态经济、建设川西北生态经济示范区”面临的困难和难点工作,向各县和州级有关部门征集议题37个。二是组织相关专家围绕建设“五个阿坝”的战略部署要求,提出咨询建议、调研报告、对策措施等,编印《阿坝州决策咨询建议》。

(七)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一是由我局牵头,会同涉及的22个州直有关部门形成了《关于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经州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和州委第76次常委会研究通过后,州委、州人民政府于9月29日正式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阿委发﹝2015﹞10号)。二是牵头草拟《阿坝州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若干改革措施(送审稿)》,征集13个州直有关部门意见再次进行修改完善。州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和州委第85次常委会已研究通过。

二、部门概况

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15.7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94.20万元,其他收入21.5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15.75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585.35万元,医疗卫生10.01万元,住房保障20.39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我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科学技术支出585.3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科技项目管库、科技成果转化管理、科技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工作、民生工程等方面支出。

(二)医疗卫生10.0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20.3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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